楊泰順/修憲門檻應大幅降低
作者 楊泰順
文章摘要
聯合新聞網 · 文章頁摘要台灣的修憲難度可謂世界之最。憲法增修條文第十二條規定,修憲須經立法院立法委員四分之一提案,在總額四分之三委員出席下,以出席委員四分之三的支持才能成案。成案後還須交由公民複決,若支持比率跨不過全體選民的過半數,修憲便告失敗。

原站閱讀
全文請至原站閱讀。
台灣的修憲難度可謂世界之最。憲法增修條文第十二條規定,修憲須經立法院立法委員四分之一提案,在總額四分之三委員出席下,以出席委員四分之三的支持才能成案。成案後還須交由公民複決,若支持比率跨不過全體選民的過半數,修憲便告失敗。

全文請至原站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