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營烏龍指控黃世杰10/3造勢占國有地 農田水利署:所有團體依法都能租借
作者 楊媛婷
文章摘要
自由時報 · 文章頁摘要民進黨桃園市長參選人黃世杰10月3日在中壢造勢,立院國民黨團稱造勢地點為農業部農田水利署所有地,質疑黃未申請就占用,農田水利署今(13日)表示,該塊土地依法可申請租借,黃循規定辦理並在9月23日和石門管理處訂定契約並繳納租金全額,也強調歡迎各團體循規定租借場地。地方大選將屆,各參選人都會舉辦造勢活動,國民黨立院黨團稱黃世杰在中壢舉行的造勢活動地點為農水署所有地,並指黃沒有依法申請就占用;農田水利署表示,該地點是由該署石門管理處轄管的中壢區中運段145地號,該塊地依「農田水利非事業用不動產活化收益辦法」第19條及「農業部農田水利署石門管理處非事業用房地出租原則」第4點規定,開放可讓民眾申請租借,另依照銓敘部2010年發布的函示,公務機關只要秉持公平、公正原則,租借場地提供政黨或政治團體舉辦活動,並不會違反行政中立。

原站閱讀
全文請至原站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