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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後來判給別人 他先繳的67萬元遺產稅為何拿不回?

作者 胡順惠全文約 7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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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過世後,先繳清遺產稅,沒想到多年後法院判決,部分房地必須移轉給另一名受遺贈人。當事人認為,房子既然不是自己拿到,相關稅款也不該由自己負擔,於是向國稅局申請退稅,卻遭拒絕。房子歸誰與稅款由誰負擔,為何會出現落差?

房子後來判給別人 他先繳的67萬元遺產稅為何拿不回?(新聞配圖)
配圖來源:聯合新聞網

配偶過世後,先繳清遺產稅,沒想到多年後法院判決,部分房地必須移轉給另一名受遺贈人。當事人認為,房子既然不是自己拿到,相關稅款也不該由自己負擔,於是向國稅局申請退稅,卻遭拒絕。房子歸誰與稅款由誰負擔,為何會出現落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