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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張軒豪酒駕轉任事務官又酒駕 懲戒法院判休職1年

作者 林長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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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宜蘭地院法官張軒豪因酒駕遭警攔查,遭懲戒法院判決免除法官職務,轉任台北地院司法事務官。張軒豪又於今年2月間酒駕撞傷路人,懲戒法院日前判決張軒豪休職,期間1年,可上訴。

法官張軒豪酒駕轉任事務官又酒駕 懲戒法院判休職1年(新聞配圖)
配圖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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