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酒駕丟工作...他轉任司法事務官再度酒駕騎車撞傷人 再判休職一年
作者 林孟潔
文章摘要
聯合新聞網 · 文章頁摘要宜蘭地方法院院法官張軒豪前年酒駕載書記官外出,被警方攔檢發現酒測值達1.05毫克,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定讞,也被免除法官職務,轉任台北地方法院司法事務官。未料,張今年再度酒駕騎車撞傷人,台北地院主動移請司法院送懲戒,懲戒法院判決張休職一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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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地方法院院法官張軒豪前年酒駕載書記官外出,被警方攔檢發現酒測值達1.05毫克,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定讞,也被免除法官職務,轉任台北地方法院司法事務官。未料,張今年再度酒駕騎車撞傷人,台北地院主動移請司法院送懲戒,懲戒法院判決張休職一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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