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屋族節稅撇步:善用土地增值稅重購退稅!
署名 高雄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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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home Online新聞 · 文章頁摘要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民眾為提升居住品質住所遷移或就業、家庭人口增加或子女就學等實際需要,必須出售原有自用住宅用地,而另於他處購買自用住宅用地,符合一定要件者,可依土地稅法第35條規定,退還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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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民眾為提升居住品質住所遷移或就業、家庭人口增加或子女就學等實際需要,必須出售原有自用住宅用地,而另於他處購買自用住宅用地,符合一定要件者,可依土地稅法第35條規定,退還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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