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釀「○○露、○○液」販售 依法視為私酒恐受罰
作者 陳文標
文章摘要
波新聞 · 文章頁摘要波新聞—陳文標/南投 南投縣政府表示,依《菸酒管理法》規定,產製酒品應事先申請並取得財政部核發之酒製造業許可執照,始得產製。民眾未經許可,以小米、葡萄、梅子、鳳梨或其他水果釀造發酵成酒品,如該產品酒精成分以容量計算超過0.5%,不論產品取名為「○○露」、「○○液」或其他名稱,均屬私酒,依規不得產製、販賣或意圖販賣而陳列或貯放。違反者依相關規定,產製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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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新聞—陳文標/南投 南投縣政府表示,依《菸酒管理法》規定,產製酒品應事先申請並取得財政部核發之酒製造業許可執照,始得產製。民眾未經許可,以小米、葡萄、梅子、鳳梨或其他水果釀造發酵成酒品,如該產品酒精成分以容量計算超過0.5%,不論產品取名為「○○露」、「○○液」或其他名稱,均屬私酒,依規不得產製、販賣或意圖販賣而陳列或貯放。違反者依相關規定,產製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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