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放寬永續揭露範圍、資本額20億以下暫緩接軌 台經院吳中書:符合業界需求
作者 邱怡瑄全文約 1,3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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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報 · 文章頁摘要金管會9月宣布將IFRS永續揭露準則強制適用對象由全體上市櫃公司,調整為實收資本額20億以上者,或環境部納管的高排放大廠,其餘約7成的中小型上市櫃公司改為自願揭露。長期關注ESG議題的台經院董事長吳中書今日(10/12)接受《太報》詢問,表示有觀察到規模較小的公司因資訊及人力落差,施行永續揭露措施的成本較高,認為這次調整符合業界現況。

台灣經濟研究院董事長吳中書。李政龍攝 金管會9月宣布將IFRS永續揭露準則強制適用對象由全體上市櫃公司,調整為實收資本額20億以上者,或環境部納管的高排放大廠,其餘約7成的中小型上市櫃公司改為自願揭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