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力還債務 殯葬業男裁准更生 | 中華日報|中華新聞雲
作者 林怡孜
文章摘要
中華新聞雲 · 文章頁摘要記者林怡孜∕台南報導 台南一名四十五歲徐姓男子從事殯葬業,月薪兩萬九千五百元,卻積欠銀行逾兩百萬元債務,還須扶養兩名未成年子女。銀行雖提出分十五年、每月償還一萬一千一百一十八元的零利率方案,但徐男扣除生活及扶養費後,每月僅剩一千八百八十二元,無力負擔。台南地院認定其已達不能清償債務程度,裁定准許更生。法院准許更生並不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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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怡孜∕台南報導 台南一名四十五歲徐姓男子從事殯葬業,月薪兩萬九千五百元,卻積欠銀行逾兩百萬元債務,還須扶養兩名未成年子女。銀行雖提出分十五年、每月償還一萬一千一百一十八元的零利率方案,但徐男扣除生活及扶養費後,每月僅剩一千八百八十二元,無力負擔。台南地院認定其已達不能清償債務程度,裁定准許更生。法院准許更生並不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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