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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營質疑查賄選「標準不一」 最高檢:30元以下物品也可能觸法

作者 劉詠韻全文約 7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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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議員參選人今質疑,藍營送豆花、關廟麵遭查辦,綠營送食物卻未受同等對待。最高檢察署回應,是否賄選須判斷有無以物品換取選票的行賄犯意及對價關係,附有文宣、30元以下且不足以影響投票意願的宣傳物品,原則上不構成賄選,但若拆成小份或分次發送,企圖規避刑責,仍可能觸法。藍營今召開記者會,質疑法務部查賄標準藍綠有別,法務部長鄭銘謙稱30元只是查賄門檻,並非達到就一定構成賄選,但究竟如何認定,法務部應對外說清楚,標準也應一致。最高檢對此指出,法務部於2022年「妨害選舉刑事案件例舉」,已列出28種原則上構成妨害選舉罪嫌、6種原則上不構成賄選犯罪的行為態樣,仍須由檢察官依具體案件判斷。

藍營質疑查賄選「標準不一」 最高檢:30元以下物品也可能觸法(新聞配圖)
配圖來源:自由時報

最高檢指出,法務部於2022年「妨害選舉刑事案件例舉」,已列出28種原則上構成妨害選舉罪嫌、6種原則上不構成賄選犯罪的行為態樣,仍須由檢察官依具體案件判斷。(資料照) 國民黨議員參選人今質疑,藍營送豆花、關廟麵遭查辦,綠營送食物卻未受同等對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