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登南湖大山受傷被救 因這狀況中市消防局將開罰2萬元
作者 歐素美
文章摘要
自由時報 · 文章頁摘要45歲黃姓男子於本月3日攀登台中市和平區南湖大山,因左腳扭傷無法行走請求救援,台中市消防局立即派遣梨山分隊前往,並申請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出動直升機,將黃男吊掛上機,由救護車後送東勢農民醫院就醫,結果事後調查發現黃男未依「台中市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規定,不具初級緊急救護能力及辦理登山綜合保險,將依法開罰2萬元。台中市消防局表示,黃男攀登的南湖大山屬台中本市特殊管制山域,黃男未符合「台中市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第6條第2項規定,即領隊或一名隊員應具備初級緊急救護能力,並領有基本救命術證書或初級救護技術員等相關證照,而且未依同條第4項規定辦理登山綜合保險,消防局已依規定開立舉發單進行裁罰,將處2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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