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新聞網

補稅提訴願 須繳三分之一應納額

作者 胡順惠

文章摘要

聯合新聞網 · 文章頁摘要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提醒,納稅人對於租稅案件復查決定若有異議,依法提起訴願後,還須繳納復查決定應納稅額的三分之一,或因繳納困難經核准提供相當擔保,才能暫緩移送強制執行,否則存款、車輛仍可能遭扣押或查封。

補稅提訴願 須繳三分之一應納額(新聞配圖)
配圖來源:聯合新聞網

原站閱讀

全文請至原站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