賓士車違停癱瘓合歡山交通 警將依刑法函請檢方偵辦
作者 陳鳳麗
文章摘要
自由時報 · 文章頁摘要昨日在合歡山違停路中導致交通大癱瘓,仁愛警方稱員警到場車已開走而無法開罰,有網紅在臉書指出,可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或刑法第185條來處置,仁愛警分局傍晚已決定蒐集相關影像及事證,將該車駕駛人就涉犯刑法第185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部分,函請南投地檢署偵辦,以釐清刑事責任。網紅Cheap在臉書發文,對仁愛警方對一人癱瘓武嶺的處置方式是「廢到笑」,警方只想到用違停舉發,稱賓士車此種情況,民眾不能檢舉,警察沒當場抓到就無法罰款,但其實有其他法條可引用,像《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其中一項就有「非遇突發狀況,在車道中暫停」,就可處以60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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