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市加強巡查違規旗幟布條 違者最高罰10萬
作者 彭健禮
文章摘要
自由時報 · 文章頁摘要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升溫,各項選舉宣傳活動陸續展開。苗栗市公所為維護市容,將加強公共設施及路口、道路及交通設施、公園及綠化空間等禁止設置競選廣告物地點巡查,請各參選人及競選團隊務必遵守相關規定。縣府環保局表示,違者可依《廢棄物清理法》裁處1200元至10萬元罰鍰。苗栗市公所表示,在法定競選活動期間開始前,請參選人及團隊勿擅自於公共場所懸掛、綑綁或設置競選旗幟、布條、看板及海報等廣告物。禁止違規設置地點包含,公共設施及路口的電線桿、天橋、路燈、交通號誌、指示牌、變電箱等;道路及交通設施的橋樑、車站、中央分隔島、道路及路面等;以及公園及綠化空間的公園、綠帶、圍籬及圍牆等。

原站閱讀
全文請至原站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