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詐439萬又被告!女陷「愛情詐騙」提供人頭帳戶 法官判決免賠理由曝
作者 簡銘柱
文章摘要
中時新聞網 · 文章頁摘要苗栗一名黃姓女子指控羅姓女子提供新光銀行帳戶給詐騙集團使用,導致她遭投資詐騙匯款65萬元,憤而提告求償。不過苗栗地方法院審理後發現,羅女其實也是網路愛情詐騙的受害者,被自稱「凱斌-Kai-財經萬事通」的男子

原站閱讀
全文請至原站閱讀。
苗栗一名黃姓女子指控羅姓女子提供新光銀行帳戶給詐騙集團使用,導致她遭投資詐騙匯款65萬元,憤而提告求償。不過苗栗地方法院審理後發現,羅女其實也是網路愛情詐騙的受害者,被自稱「凱斌-Kai-財經萬事通」的男子

全文請至原站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