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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詐439萬又被告!女陷「愛情詐騙」提供人頭帳戶 法官判決免賠理由曝

作者 簡銘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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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一名黃姓女子指控羅姓女子提供新光銀行帳戶給詐騙集團使用,導致她遭投資詐騙匯款65萬元,憤而提告求償。不過苗栗地方法院審理後發現,羅女其實也是網路愛情詐騙的受害者,被自稱「凱斌-Kai-財經萬事通」的男子

遭詐439萬又被告!女陷「愛情詐騙」提供人頭帳戶 法官判決免賠理由曝(新聞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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