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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械士偷彈藏52年!當兵帶走子彈14顆、彈頭104顆、手榴彈3顆放台中家中 半世紀後突跑到警局自首 | 台灣線報

作者 方慕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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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示意圖 判決書指出,蔡男於民國62至63年間在陸軍知母義營區服役擔任軍械士時,將營區內具有殺傷力0.30吋子彈4顆、0.45吋子彈5顆及不具殺傷力之0.30吋子彈1顆、0.50吋子彈4顆、彈頭104顆、訓練用手榴彈3顆等物品(不具殺傷力之子彈、手榴彈等物品,不在起訴範圍),帶返其台中家中,嗣於114年11月9日前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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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圖來源:台灣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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