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明表決下屆監委人事 知情人士:被封殺將是監院、人民雙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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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資料照)
立法院新會期明(29日)開議,院會將表決第7屆監察委員人事同意案,由於前屆監委已卸任兩個月,若本次人事同意案最終未能順利通過,監察院將再次面臨漫長的人事空窗期。知情人士透露,若監委空缺時間持續拉長,將直接導致監察院各項核心職權運作卡關,最終受傷害的仍是廣大人民權益。
知情人士指出,監察院的核心職權均由憲法授權並經立法院立法賦予,旨在監督政府施政與保障人權。一旦缺乏監委,包括對官員違失的「彈劾權」、對機關濫權的「糾正權」以及要求即刻處置的「糾舉權」等,皆無法做出最終處置。即使民眾陳情官員操守違失或權益受損,監察院在沒有監委的情況下,也無法對違失官員或機關做出實質處分。
除了監察權無法運作,相關法案的執行也將陷入停擺。知情人士表示,包含人權委員會的運作,以及外界關注的陽光法案(如「政治獻金法」、「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及利益衝突迴避法等),其違失處分與罰鍰裁決均需由監委決定。若無監委核定,相關違法行為的裁罰與監管將全數無法執行,嚴重影響陽光政治的落實。
針對外界先前質疑「沒有監委期間,基層公務員是否能自行調查」的疑慮,知情人士澄清,監察院內部標準作業程序(SOP)非常清晰且依法行政,在監委空缺期間,基層同仁僅能基於職責進行先期的陳情資料收集與延續性資料整理。基層人員絕無權力代替監委做任何行政處分,更不可能「越俎代庖」。
知情人士強調,先期的資料整理並不等於最終決策,所有案件是否需要進一步查處、最終的裁罰處分以及完成司法程序後的確定公告,全數必須由監委親自審視並做出決定,盼立院能通過監委人事同意案,使監院有效發揮監察權,確實監督政府並保障民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