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337條款:進口行為若存在不正當競爭 將進行調查
作者 林奇賢
文章摘要
聯合新聞網 · 文章頁摘要美國337條款,屬於美國當地「行政救濟」措施,最初在美國1930年關稅法第337章節中出現,經多次修訂,目前的規定是進口行為如果存在不正當競爭,且在美國境內有相應存在或正在建立中的產業,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根據美國國內企業申請進行調查,其範圍包括著作權、商標、專利等侵權行為,以及涉及營業秘密、廣告不實等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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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337條款,屬於美國當地「行政救濟」措施,最初在美國1930年關稅法第337章節中出現,經多次修訂,目前的規定是進口行為如果存在不正當競爭,且在美國境內有相應存在或正在建立中的產業,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根據美國國內企業申請進行調查,其範圍包括著作權、商標、專利等侵權行為,以及涉及營業秘密、廣告不實等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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