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團推憲判可公投、不得拒辦立院交付公投案 中選會回應了

自由時報電子報約 1 分鐘閱讀

站內可閱讀至 (台北時間)

國民黨團推憲判可公投、不得拒辦立院交付公投案 中選會回應了(新聞配圖)
配圖來源:自由時報原站文章
本站保存版本
字級

中選會主委游盈隆。(資料照)

立法院新會期開議,國民黨團將兩項「公投法」修法列為優先法案,包括「憲法法庭判決可公投」、「不得拒辦立法院交付的公投」。中選會今(1)日回應,「公投法」相關修法草案,中選會持續關注修法進程,如立法院有排定修法草案審議,中選會會提供意見供立法院審議參考。

面對「反廢死」公投案遭中選會否決,國民黨團及國民黨立委翁曉玲分別提出「憲法法庭判決可公投」、「不得拒辦立法院交付的公投」兩項已逕付二讀的公民投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對此,翁曉玲更指稱,這是「憲政黑暗時期」不得已的非常手段。

民進黨團今早召開輿情回應記者會。民進黨團書記長范雲說,如果憲法法庭無法成為最終的決定,還要用公投來複決,比的不是是非,而是動員的比賽,嚴重違反憲法理念,呼籲翁曉玲懸崖勒馬;副幹事長陳培瑜則痛批,台灣是五權分立的國家,不是「翁上人」一人說了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