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約定分別財產 可免分配退休金
作者 謝亞庭
文章摘要
聯合新聞網 · 文章頁摘要陳姓婦人與楊姓警員結束廿四年婚姻,欲依退撫法向銓敘部請求分配退休金,卻因曾工作廿二個月、享有勞退,提告遭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駁回。律師陳少璿指出,公務員日後若不想讓離婚配偶分配退休金,婚前則應約定採「分別財產制」,才是根本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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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姓婦人與楊姓警員結束廿四年婚姻,欲依退撫法向銓敘部請求分配退休金,卻因曾工作廿二個月、享有勞退,提告遭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駁回。律師陳少璿指出,公務員日後若不想讓離婚配偶分配退休金,婚前則應約定採「分別財產制」,才是根本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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