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大禮包!債券ETF免證交稅稅擴大到「主動型」國庫年進帳增157億
吳靜君約 2 分鐘閱讀
站內可閱讀至 (台北時間)

本站保存版本
行政院今日通過證券交易稅《證券交易條例》第2條之1修正,延長停徵公司債、金融債券及被動式債券ETF並擴大範圍免徵證交稅,財政部預估,雖然證交稅損失,但是券商的營業稅、營所稅增加,因此每年增加157億元稅收。
公司債、金融債以及債券型ETF免徵證交稅今年底到期,因此財政部與金管會提出再延10年的提案,並且行政院通過,自116年1月1日實施到125年12月31日止。並且考量主動式債券ETF與被動式債券ETF性質相近,因此這次也納入持續活絡債券市場,促進資本市場發展。
根據金管會稅式支出評估報告顯示,延長公司債、金融債、債券型ETF(包含主被動式),每年證交稅雖然會減少,但是可以擴大交易市場,挹注券商的收入可擴大課徵營業稅與營所稅,因此每年稅收增加157億元。
金管會的報告顯示,公司債114年的發行餘額4.66兆元,到了125年增加到17.9兆元,成交金額114年約19.73兆元,到了125年的成交金額將達93.19兆元。債券ETF被動式與
主動式的發行規模約3.02兆元到了125年增加到約12.75兆元、成交金額也從約2.16兆元增加到約7.65兆元。
財政部表示,停徵公司債、金融債與債券型ETF證交稅法案,將會同金管會積極與立法院協商,期待可以在這個會期前完成修法,無縫接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