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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騎士連吞2罰單 不服「闖紅燈加紅燈右轉」提起行政訴訟被駁

作者 蔡政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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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姓男子於去年4月間騎乘機車行經苗栗縣苑裡鎮時,因接連「闖紅燈」與「紅燈右轉」遭警方當場攔停舉發,分別被裁處1800元及600元罰鍰,並各記違規點數3點及1點。王男不服裁決提起行政訴訟,主張自己當時是在待轉區且質疑警方執法。法官審理後,認定採證影像事證明確,王男辯詞不足採,判決駁回王男之訴。判決書指出,王男於去年4月25日下午3點26分,騎乘機車行經苗栗縣苑裡鎮中山路與苗40線交岔路口時,面對圓形紅燈仍超越停止線並駛入行人穿越道;隨後於同日下午3點30分許行經建國路與世界路口時,因違規紅燈右轉當場被苗栗縣警察局通霄警分局員警攔停舉發。

機車騎士連吞2罰單 不服「闖紅燈加紅燈右轉」提起行政訴訟被駁(新聞配圖)
配圖來源: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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