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畫「虎」不成 刺青業者判賠4.2萬元

作者 曾健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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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卓姓男子花三萬八千元在背部刺上兩隻「飛天虎」,不滿成品與原圖差距過大,向羅姓刺青業者求償三十萬元。台中地院比對後,認定兩隻老虎各有一隻眼睛未完整呈現,右側老虎虎爪也不夠銳利,確有施作瑕疵,扣除未付尾款一萬八千元,判羅賠償四萬二千元,可上訴。

畫「虎」不成 刺青業者判賠4.2萬元(新聞配圖)
配圖來源: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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