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億保證金背後的國球危機:台灣棒球何時才能擺脫「非辜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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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王娜娜(金融業法務)九月二十日,辜仲諒再次出境前往名古屋,參與亞洲棒球相關活動。台灣高等法院裁准他在9月20日至28日期間暫時解除限制出境、出海及科技設備監控,並要求提出新台幣五億元保證金。辜仲諒目前因澄清湖大樓購地案,一審遭判處有期徒刑7年8月,案件仍在二審審理中。此次他以世界棒壘球總會執行副會長、亞洲棒球總會會長等身分赴日,也使一個長期存在的制度問題再次浮上檯面:當一名受到司法境管的被告,同時身兼具有高度國際代表性的體育職務時,司法制度應如何處理兩者之間的衝突?過去兩年間,辜仲諒已數度因棒球相關事務聲請暫時解除境管,包括沖繩U18賽事、福建平潭的亞洲棒球活動、世界棒球經典賽、馬尼拉亞洲棒協會議,以及此次名古屋行程。法院歷次審酌的因素,包括他的國際體育職務、出境必要性,以及過去均有如期返國等紀錄;另一方面,保證金則從1.5億元、兩億元、三億元逐步提高至此次的五億元。從司法程序來看,法院依法個案裁量,不能因社會觀感而任意拒絕聲請。但從制度治理的角度而言,這仍值得討論:如果一個人的體育職務具有高度不可替代性,以至於可以反覆成為解除境管的重要理由,那麼真正需要檢討的,也許不只是司法裁定本身,而是台灣棒球是否將過多的國際代表性、資源與決策權集中在少數人物身上。問題不只是個人,而是體育組織的「關鍵人物風險」辜仲諒今年卸下中華民國棒球協會理事長後,目前仍擔任亞洲棒球總會會長及世界棒壘球總會執行副會長,在亞洲與國際棒球體系中具有相當影響力。這份影響力並非一日形成。2017年《國民體育法》修正後,台灣推動單項運動協會改革,希望透過開放會員參與、改善選舉制度等方式,降低過去封閉式組織與派系長期掌控的問題。但棒協後來的選舉制度與組織運作,仍持續引發外界對會員結構、理監事產生方式,以及特定企業影響力是否過度集中的質疑。辜仲諒擔任棒協理事長期間,也陸續進入亞洲棒總及世界棒壘球總會的重要職位。2026年棒協改選後,儘管辜仲諒本人依法卸任理事長,中信體系相關人士仍在棒協治理結構中維持相當影響力。這些安排本身是否違法,與它們是否符合良好的體育治理原則,其實是兩個不同的問題。企業治理有一個概念叫做「關鍵人物風險」(Key Person Risk)。它不只指重要人物突然離開可能造成的衝擊,更重要的是:當資源、資訊、人脈與決策能力過度集中在單一人物或單一體系時,組織還有沒有足夠的內部監督、權力制衡與接班機制?「辜董出錢出力」是支持者經常提到的一點,而且不能否認,大型企業長期投入棒球,確實為台灣棒球帶來資源、國際連結與賽事支持。然而,資源投入與制度制衡並不衝突。恰恰相反,一個健康的體育治理體系,應該做到的是:即使某個企業或個人貢獻非常大,制度仍然有能力監督他、否決他,甚至在沒有他的情況下繼續正常運作。如果做不到,那麼「不可替代性」本身就成為一種治理風險。體育交流也需要更清楚的制度邊界另一個值得討論的問題,是體育組織的國際與兩岸角色。近年辜仲諒持續以亞洲棒球發展為名,推動中國及亞洲棒球相關布局。從棒球推廣角度而言,這當然有其合理性;然而兩岸體育交流同時涉及企業、體育組織、國際協會與兩岸關係,其性質往往比一般國際體育交流更為複雜。政府對兩岸政治、經貿與行政交流,都建立了一定程度的申報與監督制度。但體育交流由於具有較強的民間與非政治色彩,外界往往較少關注其中涉及的人脈、代表權與制度責任。問題並不是「能不能交流」,而是:當同一批人同時掌握國內協會、國際體育組織與企業資源時,誰來監督?資訊是否足夠透明?涉及公共代表性的決策,是否存在足夠的制度制衡?這些問題不應因為「發展棒球」四個字,就被排除在公共監督之外。台灣棒球不能把「非辜不可」當成標準答案台灣棒球需要有能力的人,也需要龐大的企業資源投入與國際人脈。但任何人的影響力都不應大到讓制度失去說不的能力。台灣棒球即使在中職主導的國際賽事有所斬獲,可是棒協的混亂,代價是業餘與基層棒球水準愈發跟不上日韓對手,而這些弊病在亞運等賽事中暴露無遺。這對任何國民來說,都不是樂見的事情。延伸閱讀台灣棒球經濟起飛:從做公益到做生意,中職如何靠應援翻轉百億商機?棒協理事長改選,為何我認為郭智輝比「棒球老害」林華韋更適任?辜仲諒任期屆滿:從林華韋到郭智輝,棒協下一任需要怎樣的領導者?【加入關鍵評論網會員】每天精彩好文直送你的信箱,每週獨享編輯精選、時事精選、藝文週報等特製電子報。還可留言與作者、記者、編輯討論文章內容。立刻點擊免費加入會員!責任編輯:覃翰核稿編輯:翁世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