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陸下士開T91步槍自戕獲救!侵占1發子彈被法辦 罰12萬換免囚
作者 郭玗潔
文章摘要
ETtoday 新聞雲 · 文章頁摘要海軍陸戰隊一名下士阿強(化名)在海軍雷達站服役時,利用職便拿了1把國造T91步槍,到廁所舉槍自戕未遂,送醫後搶回一命,但也被依違反陸海空軍刑法起訴。全案經士林地院審理,法官依他犯現役軍人侵占軍用彈藥,處4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2萬。緩刑2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參加法治教育2場次。可上訴。(海軍下士,雷達站,持槍自傷,軍用彈藥,士林地院)

原站閱讀
全文請至原站閱讀。
海軍陸戰隊一名下士阿強(化名)在海軍雷達站服役時,利用職便拿了1把國造T91步槍,到廁所舉槍自戕未遂,送醫後搶回一命,但也被依違反陸海空軍刑法起訴。全案經士林地院審理,法官依他犯現役軍人侵占軍用彈藥,處4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2萬。緩刑2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參加法治教育2場次。可上訴。(海軍下士,雷達站,持槍自傷,軍用彈藥,士林地院)

全文請至原站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