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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聯會顛覆案 李卓人罪成判囚7年 偕鄒幸彤申上訴定罪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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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散的支聯會、前正副主席李卓人、何俊仁和鄒幸彤被控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何俊仁開審前認罪,支聯會、李卓人和鄒幸彤則於8月被裁定罪成。《香港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陳仲衡及黎婉姫上月判刑指本案屬情節嚴重,判處支聯會罰款150萬元,何俊仁判監5年2個月,李卓人及鄒幸彤則分別監禁7年及7年3個月。鄒幸彤不服,周一上訴,李卓人昨亦向上訴庭申請上訴定罪及刑期。 4名被告依次為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

支聯會顛覆案 李卓人罪成判囚7年 偕鄒幸彤申上訴定罪刑期(新聞配圖)
配圖來源:星島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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