鏡週刊

分手後怒告前男友拍性愛影片 法官看到「作鬼臉」判他無罪

作者 王昭濱

文章摘要

鏡週刊 · 文章頁摘要

基隆一名女子小美(化名)控訴,她在與楊姓前男友交往期間,楊男未經她同意拍攝性影像,楊男對此否認,強調小美知道且同意他拍攝,基隆地院法官在審理時赫然從性愛影片中發現,小美曾對鏡頭做出鬼臉等動作,難以認定有拒絕拍攝的意願,最終判決楊男無罪。

分手後怒告前男友拍性愛影片 法官看到「作鬼臉」判他無罪(新聞配圖)
配圖來源:鏡週刊

原站閱讀

全文請至原站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