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國團56億被凍 藍批政治清算
文章摘要
聯合新聞網 · 文章頁摘要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八年前認定中國青年救國團為國民黨附隨組織,並禁止處分五十六億餘元資產,救國團提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黨產會處分無違誤,判救國團敗訴。最高行政法院認為黨產條例第四條及第卅四條雖於今年一月底經立法院三讀修正,但至今未經總統公布,尚無對外效力,一審判決沒有違背法令之處,昨駁回上訴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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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八年前認定中國青年救國團為國民黨附隨組織,並禁止處分五十六億餘元資產,救國團提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黨產會處分無違誤,判救國團敗訴。最高行政法院認為黨產條例第四條及第卅四條雖於今年一月底經立法院三讀修正,但至今未經總統公布,尚無對外效力,一審判決沒有違背法令之處,昨駁回上訴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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