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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檢署烏龍縱放炸彈客 判28年定讞「這原因」被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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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部中心/鄭榮文 鄭博暉 嘉義台南綜合報導發生在民國112年,製造炸彈造成29人輕重傷的「炸彈犯」趙偉志,被最高法院判刑28年定讞。不過沒想到,在台南看守所服刑期他,因為家屬繳清了他另一件在雲林的竊案罰金後,竟然就被釋放。結果是嘉義地檢發現這起烏龍案,才趕緊發布通緝,在人放了五天後,將人抓回。

地檢署烏龍縱放炸彈客 判28年定讞「這原因」被釋放(新聞配圖)
配圖來源:民視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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