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照打玻尿酸收5萬9 介紹人不爽只拿4千檢舉雙雙判刑
作者 顏宏駿
文章摘要
自由時報 · 文章頁摘要彰化鄭女、潘女未取得合法醫師資格,卻對段女注射玻尿酸及肉毒桿菌,事後收取5萬9千元。擔任助理的潘女只收到4000元,自覺委曲,與鄭女鬧翻,進而向彰化縣衛生局自首,事件才曝光。該案經彰化地院審理,鄭女、潘女分別被判有期徒刑6月、3月,均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判決指出,鄭女先在自家的工作室為潘女注射玻尿酸及肉毒桿菌,潘再介紹友人段女給鄭女進行減肥瘦身相關療程,並要求段女先匯5千元訂金至鄭女帳戶。匯款後隔天,鄭、潘兩人前往段女位於雲林縣的租屋處,由鄭女在對方的鼻樑邊及大腿內側注射玻尿酸、肉毒桿菌等針劑,潘女在旁協助。同日晚間段女至附近ATM提領尾款5萬4千元交付鄭女,合計支付5萬9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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