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好十八歲公民權 學生失去甚麼?
作者 郭運興
文章摘要
ETtoday 新聞雲 · 文章頁摘要2022年11月26日十八歲公民權修憲複決,主張年滿十八歲者享有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公民投票及被選舉等權利;但憲法修正案須經選舉人投票複決,而且有效同意票須超過選舉人總額半數。最終同意票約564萬票,未達門檻,因此修憲案沒有通過。但是,為了十八歲可以投票的趨勢,學生的權利保障卻似乎一路加碼,教育只剩下「不能怎樣」,沒有「應該怎樣」,您怎看,且由紛說。(宋慶瑋,雲論,公民權,教育,老師,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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