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拍板修法 債券ETF免證交稅延長10年
鍾麗華約 2 分鐘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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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行政院會今(1)日通過「證券交易稅條例」第2條之1修正草案,將公司債、金融債券、被動式債券ETF停徵證交稅措施延長10年,至2036年12月31日,並自明年元旦起將主動式債券ETF也納入停徵範圍,同樣實施至2036年底。
財政部說明,為活絡債券市場,協助企業籌資及促進資本市場發展,分別自2010年1月1日及2017年起1月1日起,停徵債券及被動式債券ETF受益憑證之證交稅。
財政部指出,公司債、金融債券、被動式債券ETF停徵證交稅,原實施至今年底,經金管會評估該措施,確有助資本市場活絡及發展。另考量主動式債券ETF與被動式債券ETF商品性質相近,租稅待遇允宜一致,為持續活絡債券市場,協助及促進資本市場發展,擬具修正草案。
財政部指出,延長停徵債券、被動式債券ETF受益憑證證交稅施行期間10年至2036年12月31日,並將主動式債券ETF受益憑證納入停徵範圍,停徵期間自2027年1月1日至2036年12月31日,以兼顧政策公平性。
證交稅條例修法已列為行政院本會期優先法案,財政部表示,修正草案將會同金管會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於年底前完成修法,無縫接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