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競選布條掛公家設施圍牆 檢舉人批:知法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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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競選布條掛公家設施圍牆 檢舉人批:知法違法(新聞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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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長高虹安與市議員張祖琰的競選布條遭檢舉掛在公家設施圍牆,市府稱若接到檢舉會依法處置。(讀者提供)

新竹市林姓讀者投訴檢舉指稱,位在新竹市公4公園附近圍籬掛著現任市長高虹安與市議員張祖琰的競選布條,質疑市長及議員帶頭違規懸掛,不能推給支持者自己掛,尤其是在公家設施圍籬,更應謹慎,若無官方或候選人授意,誰敢大膽在公家圍籬上掛競選布條,抨擊候選人游走法律邊緣,知法違法。

市府民政處表示,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2條第3項規定,政黨及任何人懸掛或豎立標語、看板、旗幟、布條等競選或罷免廣告物應具名,並不得於道路、橋梁、公園、機關(構)、學校或其他公共設施及其用地懸掛或豎立之。倘有具體事證認為相關行為涉及違法,可依規定向有權責之主管或監督機關提出檢舉,由權責機關依法調查、認定及處理。

林姓讀者稱,市府都知道相關規定,卻僅回應依法處理,殊不知現任市長若身為候選人,自己在公共設施或運用機關資源懸掛選舉看板,除違反《選罷法》,更涉及違反《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與《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質疑高虹安為爭取連任,無所不用其極動用行政資源、利用職務上之權力或方法,或在辦公場所懸掛、張貼、宣揚特定政黨或公職候選人之旗幟、徽章或服飾,呼籲檢調及廉政單位介入了解,遏阻這樣的選舉歪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