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客性侵美容師!噁喊「說不要就是要、上頭了」獲緩刑

孫英哲約 2 分鐘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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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客性侵美容師!噁喊「說不要就是要、上頭了」獲緩刑(新聞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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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1名蔡姓男子到美學館按摩時,自稱「忍不住,上頭了」,不顧美容師掙扎說「不要」,竟回稱「說不要就是要,沒關係,一下下就好」,性侵得逞。全案一審近日審結,法官依妨害性自主罪對蔡男判刑1年10年,考量蔡男坦承犯行及未曾被判刑,且與被害人達成調解及履行完畢,宣告緩刑3年。

檢方起訴指出,民國113年10月30日下午,被告蔡男到一家美學館消費,被害女子於美學館擔任美容師,為客戶提供油壓按摩服務,不料,蔡男趁被害女子拿熱毛巾返回包廂之際,突然將被害女子強壓在床上,不顧被害女子掙扎並表示「不要」,仍違反被害女子的意願,強制性交得逞。

在被害女子持續用力掙扎及持續警告「我要報警」時,蔡男竟稱「說不要就是要,沒關係,一下下就好」,直到被害女子怒斥「起來,我真的要報警了」,蔡男雖因此才放開被害女子雙手,但他改以手自慰至完事在被害女子腹部。

被害女子不甘受辱,以包廂內電話通知櫃台人員,全案曝光。被告蔡男在檢方偵訊時否認強制性交之犯行,辯稱當天是到美學館消費「半套」服務,直到案件移審至彰化地方法院後,才供稱因「忍不住,上頭了」,對犯行坦承不諱。被害女子及店家則均表示,美學館店內沒有提供性服務,只有提供指壓服務。

法官審理指出,被告強制性交行為犯後坦承犯行,且已與告訴人達成調解並履行完畢,可認被告之犯罪情節尚堪憫恕,爰依《刑法》第59條之規定,酌減其刑,且被告未曾被判刑,經此偵、審程序及科刑宣告,足使其心生警惕,應無再犯之虞,宣告之刑以暫不執行為適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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