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借獎學金名義買票 中壢區里長參選人涉賄選10萬交保
站內可閱讀至 (台北時間)

中壢區某里王姓里長參選人被控假借獎學金名義買票,檢方訊後諭知10萬元交保,而據悉該里的獎學金發放分為優秀及清寒獎學金,申請資格除了設籍條件,還須達學業表現標準或清寒證明。(里民提供)
桃園市中壢區欲爭取連任的王姓里長參選人,被控涉嫌以發放獎學金之名義賄選,昨(30)日被檢調傳喚後諭知10萬元交保。
王姓里長參選人為求年底選舉能順利連任,以提供獎學金名義,卻限定設籍並居住該里4個月以上、就讀公立國小學童始得申請的條件,並於9月19日利用里內舉辦中秋節暨環保宣導活動之機會,邀請獲獎學童及家長到場,致贈每學童新台幣600元獎學金,被控藉此迂迴方式賄選,尋求具有投票權的家長支持。
桃園地檢署獲悉情資後,檢察長張春暉隨即指派檢察官洪鈺勛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桃園市警察局中壢警分局組成專案小組偵辦,經多方蒐證後於昨日傳喚王姓里長參選人、游姓被告及相關證人16人,經檢察官訊問後認王、游2人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之對於投票權人行求賄賂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但無羈押之必要,諭知王姓里長參選人10萬元交保,游姓被告請回。
不過,有里民表示,其他里也有發放獎學金的慣例,里內雖然是第1次發獎學金,但並不是設籍並實際居住達4個月以上者的學生都可領取,其中,申請優秀獎學金者要達到「中高年級10項學習領域8優2甲以上」、「低年級6項學習領域5優1甲以上」,申請清寒獎學金則要符合「持有低收入戶證明、家長或學生持有身心障礙證明或家庭遭逢變故者」,此次獲獎人數約60人,也有申請學生因不符資格被退件,沒想到發放獎學金原是美事,卻踩到選罷法紅線。
桃檢表示,籲請各參選人及選民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凡假藉各種名義涉及賄選、選舉賭盤或散播假訊息等破壞選舉公正的行為,必全力追查、依法嚴懲。乾淨選風,有賴民眾挺身而出,若掌握不法情資,請撥打免費檢舉電話 0800-
024-099(檢舉身分全程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