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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太三:馬赴港申請20天為宜,但有無例外由審查機關決定 | 政治 | 三立新聞網 SET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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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前總統馬英九15日將赴香港演講,但依照《國家機密保護法施行細則》規定,被列管的機密人員,必須在20天前,向原單位提出申請。對此,法務部長邱太三今(6)日指出,站在國家機密保護法主管機關的觀點,「最高層級的申請應該是要20天,若小科長也要20天,這樣不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