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FRIEND出道前退團成員 判賠支付賠償金 | NOWnews 今日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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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日,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民事上訴4部,對在女團GFRIEND出道前退團的成員A某,判決須向所屬經紀公司SOURCE MUSIC支付1247萬韓元(約合新台幣38萬)的賠償金。據報導,A某於2013年10 | NOWnews 今日新聞...
2日,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民事上訴4部,對在女團GFRIEND出道前退團的成員A某,判決須向所屬經紀公司SOURCE MUSIC支付1247萬韓元(約合新台幣38萬)的賠償金。據報導,A某於2013年10 | NOWnews 今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