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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開為愛付181萬生活費 反遭未婚妻譏不舉悔婚約 | 社會 | 三立新聞網 SET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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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41歲蔣姓小開在結婚前,替未婚妻許女償還70萬元債務,並支出信用卡費、保險費等生活開銷高達181萬元,不料婚還沒結,竟被未婚妻控訴性功能有障礙,甚至悔婚,許女母親還向村長爆料蔣男不舉,蔣男身心受創,認為對方騙婚,雙方鬧上法院,現在基隆地方法院判許女敗訴,還需還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