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產署二審逆轉勝!救國團須歸還總部、補交4千萬租金 | 社會 | 三立新聞網 SET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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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財產署自2011年起向救國團追討其位於台北市松江路黃金地段的總部「志清大樓」,台北地院認為該大樓為救國團自費興建,僅借名登記為國有,一審判定國產署敗訴,高等法院則推翻,改判救國團須歸還房屋,並支付自100年8月5日至今每月租金76萬7029元,全案可再上訴。...
國有財產署自2011年起向救國團追討其位於台北市松江路黃金地段的總部「志清大樓」,台北地院認為該大樓為救國團自費興建,僅借名登記為國有,一審判定國產署敗訴,高等法院則推翻,改判救國團須歸還房屋,並支付自100年8月5日至今每月租金76萬7029元,全案可再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