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著衣物撫摸」就算有拿錢 法官認定:不一定是賣淫 | 性交易 | 敗訴 | 政治社會 | 三立新聞網 SET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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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工作者若在台灣從事賣淫,將會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罰一千五百元罰鍰。一名潘姓女子日前被指控在賓館賣淫,她收下林男給的五百元,警方認定其違反《社維法》,但她認為兩人僅隔著衣褲相互撫摸,並未有性交行為,因此潘女拿罰單向法院聲明異議。...
性工作者若在台灣從事賣淫,將會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罰一千五百元罰鍰。一名潘姓女子日前被指控在賓館賣淫,她收下林男給的五百元,警方認定其違反《社維法》,但她認為兩人僅隔著衣褲相互撫摸,並未有性交行為,因此潘女拿罰單向法院聲明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