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VBS新聞網報導TVBS新聞網首宗用臉書離婚!分居夫逃避 法官准「私訊」送傳票 | TVBS 新聞未署名2015/4/7 14:23#臉書10 家 · 65 篇#Facebook7 家 · 11 篇#離婚6 家 · 10 篇#夫妻5 家 · 6 篇#法官2 家 · 2 篇#傳票2 家 · 2 篇(▲Facebook示意照片。圖/達志影像/路透社) (網路新聞中心/金穎清) 紐約一名女子向法院訴請離婚,丈夫卻不出面,也沒有聯絡地址,在無計可施之下,曼哈頓最高法院首次允許利用Faceb......http://news.tvbs.com.tw/entry/5744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