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德:代子公司TOYOSHIMA(BVI)CORPORATION公告新增資金貸與金額達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且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二以上者 - 台視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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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23款1.事實發生日:104/02/12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豐島電子科技(蘇州)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為資金貸與公司.....
第二條 第23款1.事實發生日:104/02/12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豐島電子科技(蘇州)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為資金貸與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