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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院前佐理員裝密錄器偷拍 二審認犯33罪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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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院前佐理員裝密錄器偷拍 二審認犯33罪判刑(新聞配圖)
配圖來源:Yahoo新聞

曾在新北地方法院擔任佐理員的男子駱思龍,被控在辦公室座位下、廁所、茶水間偷裝密錄器偷拍,一審被依妨害秘密等罪判刑7月得易科罰金,又判3年有期徒刑,不得易科罰金。案經上訴,二審高等法院14日宣判,依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等33罪,判處6月至7月不等有期徒刑,部分得易科罰金。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