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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寬海巡執法槍砲器械使用限制 立院完成三讀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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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今(2)日三讀通過「海岸巡防機關器械使用條例」修正案,明定海巡機關使用砲的認定權責屬於海巡署長;而三讀條文還增訂在海巡人員執行勤務時,得不經鳴槍警告,就直接使用槍械予以射擊。 為了強化海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