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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拍板《洗錢防制法》修正 增訂「人頭帳戶罪」最高關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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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盧素梅/台北報導行政院會今(12)日通過「打詐三法」之一的《洗錢防制法》部分修正條文,增訂無正當理由收集帳戶、帳號罪,就收簿集團為獨立刑事處罰規定,最重可處5年有期徒刑,得併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