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Yahoo新聞報導Yahoo新聞行政院拍板《洗錢防制法》修正 增訂「人頭帳戶罪」最高關5年未署名4/13 11:30#法務部13 家 · 52 篇記者盧素梅/台北報導行政院會今(12)日通過「打詐三法」之一的《洗錢防制法》部分修正條文,增訂無正當理由收集帳戶、帳號罪,就收簿集團為獨立刑事處罰規定,最重可處5年有期徒刑,得併科...https://tw.news.yahoo.com/行政院拍板-洗錢防制法-修正-增訂人頭帳戶罪-阻斷詐騙集團金流-0315066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