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保障代理教師權益 高雄市宣布本學期起給予完整聘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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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talk新聞] 高雄市政府今(14)日跟台南市政府討論決定同步實施,所屬市立高中以下學校及公立幼兒園、特教班,自111學年度第2學期起給予代理教師12個月完整聘期,已聘任在案的代理教師不追溯起聘日,聘期迄日延長至112年7月31日;111學年度第2學期各校辦理代理(代課)教師甄選或再聘,聘期...
[Newtalk新聞] 高雄市政府今(14)日跟台南市政府討論決定同步實施,所屬市立高中以下學校及公立幼兒園、特教班,自111學年度第2學期起給予代理教師12個月完整聘期,已聘任在案的代理教師不追溯起聘日,聘期迄日延長至112年7月31日;111學年度第2學期各校辦理代理(代課)教師甄選或再聘,聘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