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Yahoo新聞報導Yahoo新聞竹市動保所:狐獴為野生動物 不宜帶至公共場所 (圖)未署名2023/1/27 21:21#狐獴11 家 · 22 篇有網友在網路發文稱親友在新竹市某賣場遭他人的寵物「狐獴」咬傷,對此,新竹市動物保護及防疫所27日指出,狐獴屬野生動物,並不建議帶到公共場所。圖為六福村主題遊樂園動物園區內的狐獴。...https://tw.news.yahoo.com/竹市動保所-狐獴為野生動物-不宜帶至公共場所-圖-1321460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