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修政黨法 違反國安判刑確定禁任政黨負責人
未署名

為了防範境外勢力影響台灣政治活動,行政院會今天(12日)通過政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增訂曾犯國安相關法規,經判刑確定後不得為政黨負責人,以及政黨違規,將併罰負責人等規定。至於先前爭議較大的「政黨幹部違反國安法解散政黨」條款,則並未納入。...

為了防範境外勢力影響台灣政治活動,行政院會今天(12日)通過政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增訂曾犯國安相關法規,經判刑確定後不得為政黨負責人,以及政黨違規,將併罰負責人等規定。至於先前爭議較大的「政黨幹部違反國安法解散政黨」條款,則並未納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