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汽燃費補繳期限進入倒數 逾期未繳納將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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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網黃楸玲/台北報導】 還未繳納111年度汽燃費的車主注意囉!公路總局各區監理所已寄出催繳通知書,補繳期限至112年1月3日止,逾期未繳納將開罰並移送執行。 公路總局表示,自用汽車及機車燃料使用費於每年7月開徵,營業車則於3月、6月、9月及12月分季開徵,對於未依期限繳納之車主,公路總局所屬監理...
【民眾網黃楸玲/台北報導】 還未繳納111年度汽燃費的車主注意囉!公路總局各區監理所已寄出催繳通知書,補繳期限至112年1月3日止,逾期未繳納將開罰並移送執行。 公路總局表示,自用汽車及機車燃料使用費於每年7月開徵,營業車則於3月、6月、9月及12月分季開徵,對於未依期限繳納之車主,公路總局所屬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