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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在虐貓文章留言「垃圾」挨告 法院認「可受公評」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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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在虐貓文章留言「垃圾」挨告 法院認「可受公評」判無罪(新聞配圖)
配圖來源:Yahoo新聞

高雄一名鍾姓男子於2020年間,在網路社群寵物版看到一篇標題「又有人虐貓」的文章,文中含有虐貓相關影片及當事人IG帳號,鍾男認為虐待動物行為惡劣,於是在下方留言「垃圾」,結果挨告公然侮辱罪。橋頭地院認為是否涉有虐貓行為,應屬民眾可向專責機關檢舉而可受公評之事,難認故意妨害告訴人名譽,因此判鍾男無罪,...